我院審計工作需要,擬以公開詢價方式擇優選取三家基建修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單位,現發布公告信息,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造價咨詢公司參與,有關事項具體明確如下:
一、服務單位資格要求
1. 具備工程造價咨詢甲級資質。
2. 不得同時是我院其他部門的造價咨詢服務單位,或者與我院其他部門的造價咨詢服務單位存在控股、管理關系;不得與本次其他服務單位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出具聲明函)
3. 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被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做出停止市場行為的處罰;未在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出具聲明函)
二、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貳年
三、預算資金:約50萬元/年
四、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基建修繕工程、家具、標識預結算及招標控制價的審核(具體內容及金額以實際委托的工作內容為準,我院不對實際項目、數量、金額等給予任何性質的承諾,服務單位應自行考慮相應的風險),以及提供造價軟件咨詢服務(含1套工具成本費)。
五、服務要求
1.基本要求:咨詢人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規程和規定,以及委托人授權范圍,提供高質量的服務;按時按質提供評審報告,對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負有保密責任;做好善后服務,保證服務項目善始善終。
2.人員配置要求:咨詢團隊及人員應相對固定,選派專業技術對口、具有較高技術素養、具有審核經驗的人員;項目技術負責人土建專業及安裝專業各一名,應具有一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單位名稱需與咨詢人名稱一致)、10 年或以上造價工作經驗,各專業技術人員應具有初級或以上職稱、相應執業資格、5年或以上工程預結算工作經驗。
3.項目完成時間要求:咨詢人應在委托人交齊所需資料后,在規定時間內,由各專業技術人員完成初審、土建專業及安裝專業的一級造價工程師進行復核后,提交審核初稿;取得委托、實施單位的一致意見后,再出具正式書面報告書。
無特殊要求,不要求審工程量的項目規定時間按如下期限執行:單個項目送審額為50萬元以下的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送審額為50~400萬元的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送審額為400~2000萬元的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送審額為2000~5000萬元的在12個工作日內完成,送審額為5000萬元以上的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
要求審工程量的項目規定時間暫按以上期限的兩倍執行。
六、服務監督管理辦法
1.委托人首先按報價排名分配任務,服務期間根據咨詢人實際的響應時間、評審質量、配合程度等內部評價做相應調整。
2.咨詢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受委托項目,不得擅自將受托項目轉委托給第三方承擔。
3.如委托人認為咨詢人投入的工作人員數量、業務水平、專業配置等不能滿足本項目實際工作需要時,有權要求其及時調配或增加符合資格要求的人員,因此導致增加的費用由咨詢人承擔。
4.控制價的評審結果未發現少計漏計工程量、漏項、多計重計工程量、清單開項不準確及高套低套定額,造成造價偏差超過該項目總價5%的,或者結算的評審結果未發現多計的,或者因咨詢人原因導致咨詢人提交成果時間晚于規定時間的,將扣罰咨詢費;委托人要求咨詢人提交成果時間早于規定時間的,將獎勵咨詢費;具體扣罰、獎勵條款以簽訂的合同為準。
5.咨詢人服務質量不能達到委托人要求時,委托人可停止分配任務甚至單方解除合同。
6.咨詢人及其評審人員的工作出現重大過失,或存在因涉嫌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或故意提供不實或內容虛假的造價資料,給委托人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后果的,除賠償咨詢人損失外,不得再參與委托人此類業務, 終止服務合同。
七、報價要求
服務單位根據以上服務范圍、要求、監督管理辦法等,對以下內容進行報價:
對于每一個委托的項目,咨詢人按委托工作內容對應的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表(粵價函【2011】742號文)下浮收取咨詢費,下浮率為 %。其中基建修繕工程結算項目不執行保底收費。
注意:1.報價下浮率須≥15%,否則無效;下浮率大于30%時須提供詳細的成本分析等書面說明材料供委托人評審,由委托人判定其是否低于企業自身成本。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委托人認定該咨詢人以低于成本競價,應當認定無效。
2.各服務單位必須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報價,一經確認禁止更改。嚴禁弄虛作假、胡亂報價、惡意競爭或其它違規行為。
八、提交資料要求
1.公司營業執照和資質文件等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原件)
3.聲明函(原件)
4.公司業績列表(原件)、體現貴公司優勢的業績證明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5.報價書按報價要求編制(原件)
6.控制價及結算評審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體人員配置、審核方法、復核制度、加快評審時間與保證評審質量的措施等)(原件)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7.封袋面須注明項目名稱、報價單位,并加蓋公章。
九、提交時間及地址
1. 提交時間:報價文件應于2020年6月29日17:00之前以密封形式提交
2. 提交地址:廣州市越秀區中山二路106號廣東省人民醫院辦公樓710室
3. 聯系人及電話:劉工,83827812-20392。
十、比選方式
在符合資格要求的條件下,結合報價、業績、評審工作方案等綜合評價(評選辦法詳見附件)選取三家單位作為服務單位、簽訂服務合同。
